□ 胡庆华
2017年,全市完成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部分项目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选址,个别项目选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数量少、质量低,目前占用的土地多数为水田,且耕地质量等别较高,现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难以满足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所需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这些问题反映了当前存在的矛盾状况:一方面规划建设用地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所需建设用地需求,另一方面又有大量批而未供的土地,导致省国土资源厅暂停受理玉溪市部分县区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
针对上述情况,有必要以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确保建设项目用地。
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一是在全省率先把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实现快报快批。二是按照审批与监管相统一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用地报批、供应、监管、占补、盘活存量和闲置土地处置的主体责任为县区人民政府,压实县区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三是市土地储备中心从隶属市国土资源局分设出去,作为市政府直接领导的工作部门,强化土地收储工作。四是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交易平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市级统一限价调剂交易。
合理布局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在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省政府分解下达玉溪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08万亩,截至2017年底,剩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68万亩。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至2020年,根据多年来玉溪市土地利用情况分析,全市平均用地量为1万亩/年,扣除2014年至2017年已报批的建设用地,2018年至2020年每年可用1.89万亩,可以保证全市至2020年报批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需求。关键是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进行选址,同时,选址阶段尽量避让优质耕地,减轻耕地占补平衡压力。
积极争取使用基本农田补划政策。国土资源部明确规定:国高网国家高速公路、省政府及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地方铁路可以使用基本农田补划政策,并报国土资源部预审,其他建设项目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建议提高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级次,争取使用基本农田补划政策。
压实县区补充耕地责任。截至2017年12月,全市剩余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2836.4亩,其中水田93.1亩,平均质量等别为8.6等,目前剩余耕地占补平衡指标6184亩。土地整治项目(含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县区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特别是补充耕地项目的领导,分析研究耕地后备资源情况,积极申报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补充耕地数量,并努力提高耕地质量等别,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满足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所需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
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的使用力度。全市2000年至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48906亩,近5年供地率43.29%,未达到近5年供地率必须超过60%的要求。加快城乡规划编制,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实施。在土地供应中,土地规划设计纳入土地供应的主要内容,应加快城乡规划及控制性规划的编制,确定土地用途、规划设计条件。努力改善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振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消除拟用地者预期地价与供应地价的差距。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已批准为建设用地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已建成基础设施项目单位配合办理供地手续,提高供地率。
加快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的报批。2018年1至4月,市国土资源局共受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21件5505亩,主要包括科教创新城、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改扩建)、仙湖湾国际旅游度假小镇、龙泉工业园区、元江县果香四季等省、市重点项目及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确保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作者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