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级有关单位,中央及省驻玉有关单位,市属高等学校,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安排部署,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决定组织开展玉溪市第十次(2021-2022 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
(一)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我市作者发表(出版)或完成的社会科学成果。
(二)凡符合申报条件,在国内外报刊、出版社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科研成果(包括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工具书、译著、古籍整理、教材等),均可以参加申报评选。
(三)以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和电子报纸形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须提供相关部门资质证明。以外文发表的研究成果在申报时须提交中译文本。
(四)应用研究成果(含市级课题)确已被市级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提交鉴定验收报告和县(处)级以上单位、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评选条件
(一)申报者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廉洁守法,近 5 年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申报者所在单位及推荐部门必须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申报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评选工作坚持面向一线,县处级干部申报的成果不超过评选总数的 20%。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奋战在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申报成果参加评选。
(三)由我市作者同市外作者合作,并以我市作者为第一作者的社科研究成果,可参加申报;如若获奖只向我市人员颁发证书。
(四)每位申报者,以一项为限;联名成果,以两项为限(包括个人申报的一项成果在内);以单位署名的集体成果,数额不限。
(五)多卷本的学术著作,须待各卷出齐后并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1.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2.获国家、省(部)级立项的课题成果;
3.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
5.论文集不能作为个人著作申报(其中的单篇论文可以作为个人论文申报)。
三、申报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学术性相统一;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四)坚持突出重点、质量第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四、评选等次设置
本次申报评选工作由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玉溪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进行评价,本次评选分别设立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含课题)类一、二、三等次,经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后,优秀成果将由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玉溪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发证书。
五、申报评选程序
申报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初审后分别在各县(市、区)或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复审后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具体工作程序为:
(一)申报者在玉溪社会科学网(www.yxshkxj.cn)或各单位OA系统下载填写《玉溪市 2021—2022 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签署著作权承诺,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联名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有申报权。
(二)申报材料包括:1.《玉溪市第十次(2021-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者信息表 》《玉溪市第十 次(2021-2022 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各一式一份;2.参评成果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3.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一份;4.研究报告(含市级课题)类,须提交鉴定验收报告和市级、县(市、区)级有关部门出具的采用该成果的书面证明一式一份。
(三)申报者所在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对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申报材料真实性及申报者遵纪守法等情况负有审核把关责任,对拟推荐的申报者,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成果名称、申报者姓名、成果形式、合作者等。
(四)市直单位(学校)及各县(市、区)宣传部、社科联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审,研究确定推荐名单,连同申报材料按要求报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
(五)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组织开展复审工作后,在全市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遇对参评成果及申报者存在异议的,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相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动员,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评选标准、严肃评选纪律,认真按程序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一)17:00 前将申报材料报市社科联科研智库部,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地址:红塔区抚仙路 86 号科技大楼 A 座 1301 室
联系电话:0877-2022593
联 系 人:高文庆、余秋萌
电子邮箱:yxsklkyb@163.com
附件:附件1:玉溪市第十次(2021-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者信息表.doc
附件2:玉溪市第十次(2021-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doc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