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闯祸,主人兜底。”这句民间老话背后,是实打实的法律责任界定。近日,峨山县甸中镇小甸中村一村民的养殖圈内发生一起财产损害事件,72只豚鼠被一条无人看管的土狗疯狂撕咬死亡。
接警后,峨山县公安局甸中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由于涉事双方属不同村组,民警徒步循迹追踪,最终锁定肇事犬只及其主人。经现场调解,犬只主人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当场赔付养殖户千余元损失。
警方提醒:广大养殖户和村民应切实履行饲养动物管理义务,采取圈养、拴绳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犬只散放引发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事件。文明养犬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保障公共安全、维护邻里和谐的底线责任。
(通讯员 龙小玲)
来源:玉溪日报 2026-08-27 A03版: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