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新平县公安局桂山派出所依法处置了一起电动车盗窃案,涉案男子龙某某盗窃电动车变卖,在认识到自身违法犯罪行为后主动投案自首。
龙某某到案后供述,其7月到县城找工作,从租车行里租赁了一辆电动车。由于一直没找到工作,加上钱已用完,便将租赁的电动车变卖非法获利800元。没过几日,钱再次用完,在街上游荡时其发现一辆电动车钥匙放在龙头储物盒里,便打起盗窃车辆的主意。龙某某将盗窃的电动车变卖非法获利600元,随后逃往昆明。
龙某某深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逃避追责只会错上加错。为争取宽大处理,龙某某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备自身违法情况,详细交代作案经过、销赃去向等全部细节。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 苏献东)
来源:玉溪日报 2026-08-13 A03版: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