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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社科联请示报告制度
2020-03-06 10:52:53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有关请示报告要求,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事项,制定本制度。

1.市社科联党组每年至少向市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会议、文件、指示、决定的情况,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市委领导在调研活动中和市委在督查等工作中要求报告的事项,应当向市委作专题报告。

3.凡省社科联、省社科院及其他厅级领导来我市视察、调研、考察的,市社科联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市委报告有关情况。

4.省委社科联、外州市社科联与办公室、科研室联系到我市开会、调研、出差、考察等情况,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5.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市社科联联合会议活动,应严格按程序报市委分管领导或市政府联系领导同意。

6.市社科联主要领导干部正常工作外出离开市域范围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外出请假及报备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备情况表》按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

7.需市委或市委宣传部决定或协调的重要事项,需提请市委或市委办公室转发的重要文件,需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须按程序报送请示。

8.干部职工请假,半天内,口头请假,1天以上,须由本人写请假条,报市社科联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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