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我市召开《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动员会,号召全市干部群众,把“两部条例”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提升通海历史文化名城品质。
“两部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两部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实施是践行法治理念的具体实践,是破解治理难题的关键抓手,是回应群众期盼的具体体现。实施好条例,能让群众共享环境改善、文化传承成果,为玉溪长远发展积蓄生态动能、文化动能。要准确把握“两部条例”的实质要求,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加快完善配套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各方法定职责,着力强化执法监管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多元参与,加快推进见行见效。
会议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条例的施行为契机,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深入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坚持“保护第一”,进一步加强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活化利用,保护通海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让历史文化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为玉溪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造历史文化保护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川铭主持会议,副市长瓦庆超作动员。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伟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崔永红)
来源:玉溪日报 2025-12-26 A02版: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