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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晟景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3栋建筑开始拆除
2021-07-06 10:26:09

7月5日,澄江市召开的九龙晟景项目后续整改工作媒体通气会通报,当日起,九龙晟景项目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3栋建筑整体拆除工作正式启动。

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省政府和玉溪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妥善解决九龙晟景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通气会上,据澄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洁介绍,抚仙湖是中国蓄水量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保护治理,至今水质稳定保持I类。今年以来,澄江市坚持以抚仙湖保护治理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的要求,实施“湖泊革命”,启动抚仙湖开发项目长久熔断机制,抚仙湖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然而,当前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保护形势严峻。

九龙晟景项目部分建筑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违反《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被江川区、澄江市人民政府多次责令停工、整改,先后3次拆除了部分建筑,拆除总面积为5649平方米。

今年5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九龙晟景项目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坚决整改到位。此次后续整改,是对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九龙晟景项目——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B栋公寓共3栋建筑(以下简称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4.4万平方米,进行整体拆除并复绿。

澄江市人民政府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维护善意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于今年5月20日启动整改工作,向社会发布了关于3栋建筑整改工作的通告,对3栋建筑进行了立案调查,制定公布了《3栋建筑整体拆除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发布了《关于3栋建筑债权申报公告》,向玉溪市江川区林大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澄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

李洁表示,下一步,澄江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玉溪市关于九龙晟景项目整改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退、减、调、治、管”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抚仙湖,积极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创新实践基地,以革命性举措坚决扛牢抚仙湖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让抚仙湖这颗高原明珠永远美丽下去。(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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