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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溪市社科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八次集中学习
2024-11-05 15:58:27

10月24日,中共玉溪市社科联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八次集中学习。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其他在职党员、干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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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集中学习主题和内容: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结合实际抓好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的相关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全面加强依规治党。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等内容的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党组书记、主席钱彦富主持学习并作总结讲话,组织学习了《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强调: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内容简介、《云南省整治形式主义:抓关键盯重点 出实招求实效》、《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常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等报刊杂志有关理论文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并成功实践“四种形态”,实现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党中央深刻把握“破法必先破纪”的规律,提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等理念,创造性地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全面从严治党规划了具体实施路径,摆正了纪律和法律的逻辑关系,使执纪理念从侧重惩治向标本兼治转变,执纪导向从“办大案”向管住大多数、维护整个“森林”转变,执纪话语体系从法言法语向纪言纪语转变,纪律建设有了更宽广的格局。党组要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总目标,对照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工作要点和“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梳理落实,持续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走深走实。要把反对形式主义的成果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用实际行动扎实干、看效果。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一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二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总体要求、指明的政治方向、明确的战略定位、确立的工作布局、提出的重点任务、阐明的重大关系、强调的重要保障。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

会议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融入日常工作。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赓续革命精神,要以他们为榜样,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砥砺奋进。永葆政治本色,要不断筑牢忠诚之魂,努力培养斗争品格,自觉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学习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把学习成果内化为提升党性修养的思想源泉。

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高峻岭、任晗分别围绕主题作讨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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