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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们!举报燃气设施安全危害行为最高奖励3000元
2022-08-31 10:44:41

近期,为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定,出台《燃气设施安全保护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建立燃气设施保护社会联防机制,鼓励市民、企业、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燃气安全监督管理,举报燃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破坏燃气设施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大众的燃气安全意识,践行人人都是安全生产“吹哨人”。

一经核实,对首先发现隐患的以下8种举报进行奖励:

1、首先发现并及时向燃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云南昆仑燃气及下属单位,检举揭发盗窃、破坏管道设备、设施的犯罪团伙,或者向公安机关提供盗窃、破坏管道设备、设施的犯罪团伙的破案线索,并被燃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云南昆仑燃气及下属单位查证属实。根据其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和重要性一次奖励1000至3000元。

2、首先发现并及时向燃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云南昆仑燃气及下属单位,举报打孔盗气及破坏燃气管道设施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和重要性,一次奖励1000至3000元。

3、首先发现并及时向燃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云南昆仑燃气及下属单位,举报移动、拆除、损坏燃气管道设施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和重要性,一次奖励100至1000元。

4、首先发现并及时向云南昆仑燃气及下属单位,举报在燃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或者燃气管道设施场区周边五百米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对燃气管道的危害程度,一次奖励200至500元。

5、首先发现并及时向云南昆仑燃气及下属单位,举报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新建、改(扩)建铁路、公路、桥梁、河渠、架空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光)缆,设置安全或者避雷接地体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对燃气管道的危害程度,一次奖励200至500元。

6、首先发现并及时向云南昆仑燃气及下属单位,举报在燃气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根深植物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对燃气管道的危害程度,一次奖励200至500元。

7、首先发现并及时向云南昆仑燃气及下属单位,举报燃气管道露管或管道遭受自然灾害破坏的,经查证属实的,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对燃气管道的危害程度,一次奖励200至500元。

8、首先发现并及时向云南昆仑燃气及下属单位,举报燃气管道漏气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危险程度,一次奖励200至1000元。

云南昆仑燃气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护,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严格保密。

社会大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云南昆仑燃气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云南昆仑燃气调控中心:0871-64986099

云南昆仑燃气客服热线:96107

举报邮箱:zlaqhb@petrochina.com.cn

云南网通讯员 郑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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