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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020-05-11 09:21:06

● 困难残疾人补贴每人每月70元

● 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0元

● 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70元

为持续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确保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省残联下发通知,从2020年5月1日起,提高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通知明确,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民政和残联部门要不断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加强对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对弄虚作假、虚报骗取的,要及时追回骗取资金,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云南日报记者 杨抒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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